读罗马书笔记(15)
罗马书6章1 - 14节
与基督同死同活
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断乎不可。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所以,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。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因为已死的人,是脱离了罪。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就信必与他同活。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。他活是向神活着。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。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。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。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。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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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,我们可以说什么呢?我们可以常在罪中,叫恩典增多吗?绝对不可!我们向罪死了的人,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?难道你们不晓得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,与他同葬,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,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。我们若在他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,也要在他复活的样式上与他联合。我们知道,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丧失机能,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因为死了的人已经脱离罪了。我们既然与基督同死,就信也必与他同活。我们知道,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辖制他了。他死,是向罪死了,只有这一次;他活,是向 神活着。你们也应当这样,向罪算自己是死的,在基督耶稣里,向 神却是活的。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肉身上掌权,使你们顺从肉身的私欲,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献给罪,作不义的用具;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,把自己献给 神,并且把你们的肢体献给 神作义的用具。罪必不能辖制你们,因为你们不是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恩典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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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受洗,是與主同死,歸入死亡,與主一同埋葬;然後我們生活的一舉一動,有新生的樣式,就好像從死裏復活一樣,向神而活。
世人都身不由己,在罪的轄制之下,我們都很想向善,但卻無能為力,結果常常做了些自己本身不願意做的事情,然後後悔;自己覺得應該做的事情,卻又好像做不到。很多應該做的事,自己沒有做到:應該愛我們的家人,卻沒有好好愛他們;應該孝順我們的父母,卻沒有做到。信主之後:參加佈道大會後,非常熱心,奉獻自己;參加退修會後,內心也會火熱起來,要愛主更多,却不能持久。
罗马书7章18 - 19节,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。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
他死是向罪死了,甚麼是“向罪死”?對罪說:“罪啊,我死了”。律法就是行善的標準,當我們努力要達到這標準時,就會發現,愈是希望做到的時候,那個罪在身上就愈活起來。你說:“我今日絕對不發脾氣!我向罪死了,我不發脾氣!”但就是奇怪,事情來的時候,你愈不想發脾氣,就發脾氣。向罪說“死了”的時候,就發現罪活起來了;以為靠着自己,能夠做到律法上的要求。
我們受洗,是與主同死,歸入死亡,與主一同埋葬;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我們就與祂一起被釘了。我們已經與耶穌基督一起釘死了。我們以前因為是屬於罪的,所以無論怎樣希望作好,也會發現罪會牢牢的控制着我們。但是與主同死之後,身分轉變了,不再是屬於罪,而是屬於義;再不是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恩典之下。为善和不犯法,不是因为法律,是恩典。
我們受洗是要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,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。任何善的起點,必須先有身分的轉變;身分未轉變,生命未改變,就永遠沒有辦法活出真正的善。惟有認識主耶穌,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,這樣,罪就不再作你的王,而是義作你的王。這時候,不是律法使你有好行为,而是恩典讓你能夠做到律法的要求。
鴨會游泳,雞不會游泳,雞看到水池就跑掉,鴨看到水池就跳下去。假設,將水池看為罪,鴨看到水池很自然就跳下去,不會跑掉的;雞遇着水池,是不會跳下去的。鴨變成雞的那一天開始,牠看到水池的時候,就會不安;當沾到水的時候,會心驚膽跳,因為牠的身分改變了,牠的生命也開始改變。
“與主同活”,當我們與主同活,主耶穌復活的生命就在我們的生命裏面了。以前是立志不發脾氣卻控制不了,但從此刻開始,要發脾氣時,內心就非常的不安;以前是鴨,遇着水池會跳下去,現在成為雞,當發現自己要跳下去的時候,就非常的不安痛苦。只有遠離這水池,才會鬆一口氣:這才是我的生命,這才是我應有的生活。
马可福音 10章45节,因为人子来,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
我們要向主活。向主活是積極的,不是說我不再這樣那樣,而是我應該要怎樣把自己全然獻給神,怎樣把主的愛分享出去,怎樣叫自己的生命和生活,成為更多人的福分。這就是向主活;不是說我沒有作過甚麼,而是為主作了甚麼。
我們與主同死同活,要我們過新生命的生活,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恩典之下。禱告叫我們發現在我們生命裏面的恩典。在禱告的時候,我們尋求神的恩典;當我們靠着主的恩典,愈向主活的時候,就會愈知道自己是軟弱的,自己之所以能夠活出來,是靠着主的恩典。反之,如果我們是靠着自己行善而達到標準,我們愈活就愈驕傲,因為覺得自己比別人好;這不是活在恩典裏面,而是活在律法之下的驕傲。當我們以主的恩典,愈活愈像主的時候,我們就愈能夠接納軟弱的人,因為深知自己本來也是軟弱的。與主同活的生命,是要以神的恩典活在我們的生命裏面。
(笔记资料自互联网摘抄)